2023年11月30日抄写圣经(红字标示部分)
问 69:什么是基督为罪所作的牺牲,所要忍受的最真实完全的死亡?
答:就是被违反的律法的咒诅,或判决,约束着作为中保的他,要为罪所应得的一切报复的怒气受苦。还有,同样地,为了完全满足公义的要求,这判决的实际执行要加在他身上,直到极处, (加 3:10,结 18:4)。
问 70:基督满足了这个条件吗?
答:是的。他“为我们成了咒诅” (加 3:13);“为我们舍了自己,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,献与神, ”(弗 5:2)。
问 71:怎么可以看出基督的这种义是恩典之约的条件?
答:因为他成就了一切的义,这是一个罪人得到永生的权利和权益的唯一基础, (罗 5:21);和他在神面前祈求的唯一根基, (腓 3:8-9)。
问 72:为什么信心,或相信,不是恩典之约的条件?
答:因为信心是在恩典之约本身里所应许的, (亚 12:10),因此不能是约的条件。
问 73:当圣经说,亚伯拉罕的信心”算为他的义”,(罗 4:3),信心岂不是条件吗?
答:算为他的义的是亚伯拉罕信心诉诸于于其上的目标,就是基督和他的义,而不是他的信心本身,或他相信的举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