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住于上帝的临在 Dwelling in God’s presence
有时候,当我们诵念耶稣祷文时,会受到一种内在的推动,暂时停止重复祷文的词句,只是安静而专注地住在上帝的临在之中。我们祷告中最美好的时刻,往往正是采取这样的形式。因此,在这种时候,我们可以暂时停止诵念耶稣祷文,直到发现自己的心智又开始游荡、偏离;这时,我们便可以重新恢复呼求:“主耶稣……”
不过,一般来说,仍然很重要的一点是:我们需要带着有意识的努力,继续实际诵念耶稣祷文的词句。七世纪西奈山修院院长圣约翰·克利马库斯(St John Climacus)说得非常准确:“要把你的心智约束在祷告的词句之中。”
正如约翰·梅恩神父(Fr John Main)提醒我们的,我们并不希望自己飘入一种所谓的:“神圣昏沉”(holy-dozy)的状态——在那种状态里,我们其实根本没有真正祷告,只不过是处于一种半睡半醒的状态而已。
当然,除非我们已经是极其成熟的圣徒,否则我们总会不断受到杂念的侵扰。对此完全不必感到惊讶。我们所需要做的,就是每当发现自己的思想已经游荡出去时,再把它带回到祷告的工作中。这件事必须一次又一次地去做,而且不要因此灰心。
卡马尔多利的圣罗穆亚尔德(St Romuald of Camaldoli,卒于1027年)写道:“如果你的心智游荡了,不要放弃;赶快回来,再一次把你的心智放在祷告的词句上。”而这恰恰显出了耶稣祷文一个非常独特的价值。当我们的注意力飘走以后,我们不需要再问自己:“我刚才念到哪里了?”“我接下来本来要说什么?”因为耶稣祷文始终就在手边,随时都可以重新开始。
我们只需要再次回到那熟悉而有节奏的呼求中:重新呼求耶稣的圣名。
一条低声潺潺的小溪 A Small Murmuring Stream
在呼求圣名这件事上,有相当大的自由与灵活性。祷文的具体措辞可以有所变化。最常见的形式是:“主耶稣基督,上帝之子,怜悯我。”这句话的基础,是耶利哥城外那个瞎眼乞丐巴底买的祷告:“大卫的子孙耶稣啊,可怜我吧!”——路18:38;可10:47。人们也经常在祷文最后加上“罪人”一词:“……怜悯我这个罪人。”这使人想起圣殿里税吏的祷告:“上帝啊,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!”——路18:13。
因此,加上“罪人”这个词,会使耶稣祷文带有更明显的悔罪性质(penitential character)。这些并不是唯一可能的形式。有些东正教徒喜欢使用复数:“……怜悯我们。”这样就把其他人明确地包括在祷告之中。我们甚至也可以说:“……怜悯我们,也怜悯这个世界。”也可以说:“……永生上帝之子。”——参太16:16。我们还可以把圣徒相通(communion of saints)明确带入祷告之中,例如:“主耶稣基督,因上帝之母马利亚的祈祷,怜悯我。”或者:“……因圣某某的祈祷……”——这里可以提到自己的主保圣人;又或者:“……借着我护守天使的保护……”(备注:作者在这里并非推崇马利亚为中保,而是教会某些宗派有请求过去的圣徒在主面前为自己代祷的祈求)
我们每个人都有自由,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祷文形式。不过,一旦选定之后,最好不要太频繁地改变。经常被移栽的灌木,是无法真正扎下根来的!
对于那些在耶稣祷文的操练上已经有所进深的人来说,标准的祷文形式可能会显得稍长,因此他们可以把它简化为:“主耶稣,怜悯我。”“我的耶稣。”甚至只剩下圣名本身:“耶稣。”
不过,这最后一种形式在东方基督教传统中并不常见。单独反复呼求“耶稣”这个名字,往往被认为几乎过于强烈而浓缩(powerful and condensed),因此东方传统通常更倾向于用其他词语把它稍微“稀释”开来。然而,在西方基督教中——尤其是在中世纪英国——单独呼求:“耶稣。”却曾经是一种相当广泛的祷告方式。
在所有这些祷文形式的变化之下,有一个要素始终保持不变,那就是:必须包含“耶稣”这一具体的圣名。因此,从原则上说,凡是一篇包含耶稣圣名的简短祷告,都可以称为“耶稣祷文”。